《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在前期重点单位“智慧消防”建设的基础上,开展针对居民住宅、出租房以及“九小场所”火灾防范的物联网火灾预警系统建设,并将推广应用物联网火灾预警系统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养老、助残等项目,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专项资金,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安装、维护,同时要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宣传物联网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减少火灾伤亡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普及物联网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方面的常识,提高社会认知度。
《通知》强调,开展物联网火灾预警系统建设,各地要在总结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基础上,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计划,逐年逐批次推进直至全部安装完毕,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物联网火灾探测报警器技术要求和维护管理的指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构建广覆盖、立体化的“智慧消防”管理网络。